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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“江蘇留學回國先進個人獎”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》(蘇人社函〔2023〕386号)精神,現就做好推薦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推薦範圍
聚焦國家和省重大戰略、重大工程、重大項目,聚焦關鍵核心技術攻堅、重大基礎科學研究,聚焦先進制造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,面向在我省高校一線崗位上辛勤工作,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留學回國人員。
副廳級或者相當于副廳級以上幹部不在評選範圍之内。已獲得過“江蘇留學回國先進個人獎的”人員,不再重複推薦評選。
二、推薦條件
通過公派或自費等途徑出國(境)留學1年(含1年)以上,在江蘇全職工作并參加社會保險滿2年,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;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,熱愛祖國,遵紀守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;近五年在相應領域取得突出創新業績或創業成果,具有典型示範效應,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(一)自主創(領)辦企業的領軍型科技企業家,擁有與創業領域産品、技術相關的自主知識産權或關鍵技術,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内領先,産業化成效顯著。
(二)在科學技術研究及開發領域,實現重大發明創造、重大技術革新,或攻克關鍵核心技術方面取得重大成果,經濟效益顯著。
(三)在自然科學研究領域,取得開創性成果、科學價值重大,達到國際先進 或國内領先水平。
(四)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領域,成績卓著,對社會發展和學科建設作出突出貢獻,是學科領域學術帶頭人。
三、表彰名額及推薦指标分配
全省2023年度“江蘇留學回國先進個人獎”表彰名額為50名。獲獎人員由省政府授予“江蘇留學回國先進個人”稱号,頒發證書并給予每人一次性獎勵。
我校有1個推薦名額,請有符合推薦條件人選的有關單位擇優推薦,各基層單位限報1人,若無合适人選,可不推薦。
四、工作要求
其他工作要求可進一步查閱《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江蘇留學回國先進個人獎評選推薦活動的通知》(附件1)。
請各單位于11月7日下午17:00前将下列電子版材料發送至師資辦郵箱(szb@nuaa.edu.cn):
(一)2023年江蘇留學回國先進個人獎申報人員情況彙總表(附件2)
(二)江蘇留學回國先進個人獎申報表(附件3)。報送兩份紙質版推薦表,須按推薦程序加蓋公章。
(三)推薦人選附件材料。主要包括身份證明、留學回國經曆相關證明、學曆學位證書、國(境)外學曆學位認證書、職稱證書、職業資格證書、獲獎證書、專利證書等複印件,近年來發表的代表本人學術技術水平的論文、論著複印件等,聘用合同或引進協議,創辦企業的留學回國人員須出具出資情況說明、工商股權證明、驗資報告、公司章程等。附件材料須單獨裝訂成冊。
涉密材料應脫密處理。附件部分先行準備,暫不提交(通過評審後提交)。通過評審人員的推薦材料須用檔案袋封裝(一人一袋),封面注明江蘇留學回國先進個人獎申報材料、姓名、單位、推薦地區或部門。
聯系人:瞿安俐 聯系電話:025-84892739
附件:1.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度“江蘇留學回國先進個人獎”評選推薦工作的通知.doc